一、凡是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學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者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2-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二、將助内容
三、申請期程:113年3月11日9時至4月11日17時。
四、如何申請: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請於上列網址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