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110-1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發佈日期 :
2021-09-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9-22
一.申請時間:110年10月4日—110年10月15日、逾時不候.
二.申請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弱勢助學補助資格之學生
三.繳交資料: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
校外租屋補貼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請攜帶正本備查)、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符合弱勢助學補助資格之學生
校外租屋補貼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請攜帶正本備查)、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記事不可省略)。
四.辦理方式:為避免同學多次往返,造成時間浪費情事,請同學們先行備妥相關資料後,來電生輔組鄭教官(分機3314)約好時間後辦理,並當場填妥相關表單,一次完成學校審查申請.
五、補充說明:承租人申請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之方式
(一)線上申請:請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辦理。
(二)至各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三)使用7-11、OK、萊爾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務機,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