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組】110學年度進修部弱勢助學審核結果公告
發佈日期 :
2021-11-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06
110學年度進修部弱勢助學審核結果已於11/5(五)公告,請同學自行參閱附件檔案,並將同學 申請時另一聯通知單發放至各班級抽屜中,學校將依審核之級距辦理扣除下學期(11002) 的學雜費。 審查項目包括: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2.家庭應計人口合計年所得低於70萬以下。 3.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新臺幣2萬元。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且存款 且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得於11/15(一)前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送交學務組覆核。 4.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上述修件中應計列人口為學生本人、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審核結果如利息所得或不動產價值超過規定時,不論家庭年收入審核在那一級距,最後結果皆 為不通過。 如果同學對於審核結果有疑異時,先至各地稅捐稽徵處申請相關文件,並於合計計算後確認與 公告審核之結果不合時,於11/15(一)前至學校進修部學務組(S105)辦理覆核,因作業時效限制,逾期將無法再受理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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