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指組】111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要點(僅限大四生)
發佈日期 :
2022-01-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07
一、本校收件日期至111年01月27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遴選標準:凡具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校院學生(含夜間部、研究生),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 (一)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辦理愛鄉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研究學術,具有專精、創新者。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中華民國111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要點。 四、繳交資料:附件二校內自評用推薦表與相關證明、大頭照與個人生活照各一張。*請務必記得,優良事蹟請具體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格子不夠可自行增加,資料備齊後請交至課指組或Email至su245@gm.lhu.edu.tw。
附件一-111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要點.pdf
附件二-校內自評用推薦表-111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docx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