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115年度第21屆「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
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要點
壹、活動說明
一、活動名稱
115年度第21屆「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
二、活動目的
加強學生資安實務技能,培育成在資安領域中獨立思考和行動的專業人才,拓展學生在資安領域的能力。以實務與時事題型,運用理論及知識基礎,在模擬真實情境中學習,應對當前資安領域的挑戰和問題,了解資安的發展與趨勢,進而提升學子解決問題能力和實戰經驗。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數位發展部、教育部
主辦單位: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承辦單位: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四、競賽說明
(一) 競賽分成初賽與決賽2階段,參賽隊伍均須參加初賽,經初賽入圍者方可進入決賽。
(二) 競賽時程
| 項目 | 時程 |
| 報名(含報名表上傳) | 115年9月1日(二)9:00~9月30日(三)17:00止 |
| 初賽 | 115年10月17日(六) |
| 公告入圍決賽隊伍 | 115年10月30日(五) |
| 決賽暨頒獎典禮 | 115年11月27日(五) |
(三) 聯絡方式
活動小組聯絡人:鄭小姐、曾小姐
TEL:(02) 2528-8278轉23、24
E-MAIL:cscservice@nics.nat.gov.tw
五、獎勵說明
(一) 決賽
1. 大專校院組
(1) 第1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12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2) 第2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7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3) 第3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5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4) 鋒芒畢露獎2名:頒發每隊價值新臺幣3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5) 嶄露頭角獎5名:頒發每隊價值新臺幣1萬2仟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2. 國高中組
(1) 第1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3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2) 第2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2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3) 第3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1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4) 鋒芒畢露獎2名:頒發團隊價值新臺幣5仟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3. 得獎隊伍指導老師可獲得個人獎狀乙紙。
4. 得獎隊伍成績不得為0分,主辦單位可視競賽情節調整成績,必要時名次得以從缺或增加。
5.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活動小組依法先行代扣繳10%稅額。
6.得獎隊伍請派1名隊員簽領收據,並同意該獎項計入該員年度個人所得,獎品領取與分配由隊伍自行協調,若有任何疑義,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概不涉入。
7.大專校院組得獎隊伍可獲得受邀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資安實戰相關課程與培訓機會。
(二) 頒獎典禮:決賽結束後舉行。
貳、報名作業
一、報名資格
(一) 以隊伍為報名單位,每隊人數1~3人,並指定1名擔任隊長及主要聯絡人;每位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該參賽者資格,指導老師則不受此限。
1. 大專校院組:參賽者為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限為同校學生,可跨年級或科系組隊。每校限報名10隊,超過隊數以完成報名程序之順序為準,主辦單位有權依報名狀況調整參賽隊數。
2. 國高中組:參賽者為國高中(職)在學學生,隊員可跨校、年級、科系組隊,每校不限報名隊數。
(二) 每一參賽隊伍可邀請1名指導老師,資格不限為學校任職之教職員,產業界人士亦可。
(三) 參賽者自113年度起,在個人累計獲得 2 次冠軍後,進入榮譽階段(大專院校與國高中組個別計算)。達此榮譽成就者不再具備參賽資格,將受邀加入競賽的幕後團隊,如:參與試題籌劃、拍攝宣傳影片等重要事宜,為競賽貢獻專業知識與寶貴經驗。
(四) 參賽隊伍名稱應避免出現性別歧視、性暗示等不適切文字,如經主辦單位認定有以上事項發生,得要求隊伍於通知之時限內修改。
二、報名時程
自115年9月1日(二)9:00起至9月30日(三)17:00止。
三、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活動網站 https://csc.nics.nat.gov.tw/ ,完成上傳報名表件。
(一) 報名表件
1. 報名表:請登入活動網站,線上填寫報名資料與上傳加蓋115年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匯出報名表後完成簽名,拍照或掃描後上傳至活動網站。
(1) 學生證影本:提供加蓋115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 在學證明聲明書:若無法提供學生證影本,則須提供加蓋學校/科/系/所辦公室戳印之在學證明聲明書。
2.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每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皆須個別簽署,若為未滿18歲者,則須請法定代理人加簽同意。
(二) 報名須知
1. 經審核後符合參賽資格者,活動網站將顯示審核通過並發送E-MAIL通知,始表示完成線上報名程序。
2.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收件截止日,造成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若未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將予以註銷。
參、競賽方式
競賽分成初賽與決賽兩階段進行,符合競賽資格之報名參賽隊伍均須參加初賽,入圍決賽隊伍則分別依大專校院組與國高中組之初賽總成績排名各別錄取,決賽名單將於初賽結束後公告於活動網站。初、決賽相關資訊如下所示:
一、初賽
(一) 初賽日期:115年10月17日 (六)
(二) 報到時間:9:30~10:15
(三) 競賽規則佈達時間:10:25~10:30
(四) 初賽地點:
初賽地點於北區、中區、南區各設置一處競賽場地並同時舉行,實際初賽地點依報到通知為主,參賽者於報名時可勾選初賽地點。
(五) 報到須知
1. 請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2. 報到時,須繳交報名表件所有文件正本,並出示報名時使用之附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如學生證、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以供查驗,若不符查驗身分,則取消參賽資格。
(六) 初賽方式
1. 競賽模式:
(1) 初賽模式採選擇題作答,皆為單選題,每題分數依難易度給分,答錯不扣分。
(2) 參賽隊伍可選擇全體隊員共同作答或推派代表作答,每一參賽隊伍僅列計1份競賽成績。
(3) 競賽開始後,逾時不得進入試場,應試未滿30分鐘不得離開試場,離開試場後不得再進入試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