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公告】實習前請先閱讀
發佈日期 :
2026-09-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21
校外實習學分及畢業學分注意事項
請同學申請校外實習前務必詳閱以下重要事項
01
校外實習學分上限
依教育部規定,校外實習學分認列至多 18 學分, 超過 18 學分之部分不得計入畢業學分。
計算畢業總學分時,請務必確認實習學分的認列情形,
以免因學分計算錯誤而影響畢業資格。
02
申請實習前務必確認學分及畢業門檻
請同學在申請校外實習前,務必先確認目前的 學分取得情形,並仔細檢查各項畢業相關規定。
請特別確認以下項目:
- 必修課程是否均已修畢或符合修課規定
- 校必修課程是否已完成
- 校選必修課程是否已完成
- 跨領域相關學分是否符合規定
- 校、院相關畢業門檻是否均已符合
- 其他系所及學校規定之畢業資格
請勿等到實習申請成功後才發現尚有課程或畢業門檻未完成。
若因此需要返校修課,可能影響校外實習之相關權益。
發佈單位:
資訊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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