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畢業班同學領取學位證書相關事宜
項 目 | 內 容 說 明 |
---|---|
公告內容 |
主旨:112學年度畢業班同學領取學位證書相關事宜 二、碩士班畢業研究生6/17日(一)起皆可至註冊組辦理離校手續並領取學位證書,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第7條規定,擷錄部分條文如後:學位考試及格者,應儘速完成論文或技術報告修改,取得論文審定書,再至本校圖書館網站,完成上傳論文摘要和全文電子檔,並選擇論文授權方式。待資圖處查驗通過後,需於畢業前將論文(精裝一冊)繳交至本校資圖處圖書館,並簽署授權書與繳交論文至系所及教務處各一冊,始得辦理離校手續,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
相關網址 | 無 |
聯絡單位 | |
附 件 | 有 |
備 註 |
(1)大學部及專科部應屆畢業班離校手續完成與否為線上註記,請同學務必於畢業典禮前(6/12~6/14)上網查詢是否有缺繳資料或欠、退費待處理,如有缺繳者請自行至各單位完成手續後持〝證明單〞至教務處註冊組(無缺繳者免辦),敬請同學配合辦理!!! (2)延修生無論上、下學期有無缺修學分,均應於每學期開學一週內到校辦理註冊或休學手續,逾期未辦理者將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