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促進產業人力培育,積極推動技專校院學生校外實習,以增強學生對職場的適應力與競爭力。本校配合教育部政策,開設9學分為期4.5個月之選修課程,以落實同學職場實務,提高職場競爭力;本校學生於校外進行 4.5個月實務實習,且辦妥校外實習申請及與廠商完成簽約者,可抵免9學分 系專業選修學分,詳細辦法請參考「龍華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要點」,如 附件一。
本系已收集願提供同學實習機會之廠商名單,公告於系佈告欄;同學亦可自行洽尋廠商,進行校外實習,但皆需辦妥校外實習申請及與廠商完成簽約。
附上申請程序及相關附件,填妥後繳交,若有不清楚之處,請洽系辦 (分機5701)。
校外實習申請程序如下:
- 依龍華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要點實施。
(附件一-學生校外實習要點實施.doc)(附件一-學生校外實習要點實施.odt) - 有意願參加校外實習,已自行洽得廠商的同學,須填寫校外實習申請表(附件二-校外實習申請表.doc)(附件二-校外實習申請表.odt),經系上審核通過並公告後,請轉告廠商需至學生校外實習及企業徵才資訊系統填寫企業基本資料並開放相關職位職缺。
學生再於學生行政系統內申請該職缺,並聯絡系助已於系統申請並至系辦領取合約書。再將合約書轉交給廠商用印公司大小章,再擲回系辦。※廠商可自己找,但工作項目要和資網所學有關。 - 有意願參加校外實習,但需系上協助媒合廠商的同學,請參考提供同學實習的廠商名單如系辦門口或實習專區張貼,請自行與廠商約談面試(實習合約(空白).odt)。媒合成功者,再來系上領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繳交附件家長同意書及相關附件,以完成申請程序。
注意事項:
- 實習期間請注意職場倫理,以為日後學弟妹之表率。
- 實習期間若需回校內上課,需徵得廠商同意,並至系辦領取【實習期間返校上課同意單】,並給廠商簽名後繳回。
- 實習期間請填寫「(實習工作總報告.docx)(實習工作總報告.odt)」一份。
- 參加校外實習同學請確認「合約書」內容,是否無誤?
- 請上選課系統確認所修學分是否正確?
- 實習期間需遵守實習單位各項規定,對各項工作業務需盡保密責任。
- 校外實習所依據之「龍華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要點」,設置於研發處網站,需要時請參閱。
- 本系實習輔導教師,將依實際需求赴學生實習場所訪視,協助解決學生適應問題。
- 之前因學分問題而不參加校外實習的同學,請學生注意務必上網加退選。
- 實習期間有任何問題請向本系或實習輔導教師反應;並請留意系上的通知。
- 合約附表一及個別計畫書,請同學下載。
- 本系聯絡窗口, Tel:82093211 #5701